通過常盤道時的被輻射線量每行駛一次的
被輻射線量
在常磐自動車道廣野IC~南相馬IC間通行時的被輻射量
廣野IC~南相馬IC間 (通過避難指示區域時)
根據廣野IC至南相馬IC (49.1 km) 之間的空間輻射劑量率 (μSv/h),以70km/h的時速通過1次時駕駛員等受到的輻射劑量
- 對於汽車
- 0.28 μSv/h (約1/210) ※1
- 摩托車的情況
- 0.34 μSv/h (約1/170) ※1
- [參考] 與日常生活中接受的輻射水平胸部X射線集體檢查的輻射劑量 (60μSv=0.06mSv) 的比較
上述輻射劑量是根據內閣府核災受害者支援小組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開展的「疏散區詳細監測結果(監測車輛第26輪駕駛調查)(2016年11月)」以及該小組的技術合作,並結合NEXCO東日本公司(2017年1月)開展的粉塵採樣調查結果計算得出的。
測量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