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盤道開通前的流程關於環境省的去汙

常磐道的“去汙方針”

① >3.8μSv/h至≤9.5μSv/h (截至2012年6月) :

關於在未來的修復和維護工作中修復和維護的地方,由於路面鋪設等的效果有望降低輻射劑量,
在路面上使用時的空間輻射劑量率約為3.8μSv/h或更低我們的目標是。

② >9.5μSv/h (截至2012年6月)

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可能實施有效的去汙,路面上使用時的空間劑量率
即使在最高處也要達到大約9.5μSv/h以下。

關於去汙方針的達成狀況

① 浪江IC~南相馬IC間

已確認大大低於“去汙方針”的目標空間輻射劑量率。
(2014年10月21日測定的結果,平均0.6~0.7μSv/h)

■來源

2015年12月4日
環境省水·大氣環境局去汙小組/
關於常磐自動車道 (浪江~南相馬) 的去汙方針的達成狀況 (通知)

② 常磐富岡IC~浪江IC間

已確認大大低於“去汙方針”的目標空間輻射劑量率。
(2015年1月27日測定的結果,平均1.1μSv/h,最大4.8μSv/h)

■來源

2015年2月20日
環境省水·大氣環境局去汙小組/
關於常磐自動車道 (常磐富岡~浪江) 的去汙方針的達成狀況 (通知)

③ 廣野IC~常磐富岡IC間

已確認大大低於“去汙方針”的目標空間輻射劑量率。
(2014年1月23日測定的結果,平均1.5~1.7μSv/h)

■來源

2012年8月31日發表
環境省水·大氣環境局/
關於“常磐自動車道警戒區域內的除汙模型實證事業”的結果以及今後常磐自動車道的除汙進行方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