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權和債務償還組織達成部分協議變更(2006年9月21日)

(德國)與日本高速公路所有權和債務償還組織的協議的部分修訂

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和日本高速公路控股和債務償還機構是《高速公路公司法》(2004年第99號法律)第6條第1款和(德國)日本高速公路控股和債務償還機構。根據該法第13條第1款(2004年第100號法律)的規定,於2006年3月31日締結了“關於高速公路國道北海道橫向高速公路函館長代線等的協定”以及其他協定我們於2006年9月21日達成了一項協議,以更改其中的一部分。

部分修改的協議的內容如下。

變化

全面引入智能IC帶來的變化

因確認收費設施的折舊計算方法而發生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