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规定概要

  1. 限制官员,执行干事和高管(以下称为“执行人员”)的再就业
    • 在目标公司(意味着通过竞争性投标接收订单的公司,参与竞争性投标的公司以及有资格参与竞争的公司)中禁止以任何再就业为目的的活动。
    • 対象企業に対して、役員は退任後2年までに再就職した場合は届出とし、執行役員及び幹部社員は退職後1年までに再就職した場合は届出。
    • 如果目标公司采取了诸如暂停参加竞赛资格之类的措施,则在措施期间和措施期结束后的6个月内不得再就业。
  2. 从官员和目标再就业公司提交认捐
    • 官员等:保证他们不会在目标再就业公司从事其他非法行为。
    • 再就业目标公司:做出保证,将不鼓励再就业人员做出其他不法行为,并且如果违反此规定,即使他们采取了取消比赛参赛资格等措施也不会有异议。 。
  3. 再就业状态公告
    • 每年,我们都会公布重新就业的状况,例如被通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