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志愿车高速公路对策程序(变更)

令和三年级 6 月 17 日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东日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日本高速、西日本高速、首都高速、阪神高速道路、本州四国高速.(以下简称“各高速公路公司”) 发生灾害时,应受灾当地政府的要求,根据《道路养护特别措施法》对灾害志愿车辆实施免费高速公路措施。
直到令和第3年6月30日为止,方法是从各高速公路公司的主页下载本次免费措施所需的“志愿者车辆证明书”,填写必要事项。2014年7月1日以后,各高速公路公司将开通一个新的专门用于颁发志愿车辆证明的网站*,并从同一站点获得“灾难志愿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证(以下简称“证明”)”。
本次变更后,《义工车证》不再需要填写必填项目,出境和入境证件可一次性领取。

  • 专用网站名称:《救灾志愿车高速公路通行证发证系统(以下简称“发证系统”)》

发行系统概述

○ 证明书可从各高速公路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发行系统取得。

证明书发行流程(令和第 3 年 7 月 1 日起)

  1. 谁希望收到高速公路措施灾害志愿者的车辆(以下简称“用户”)访问该发布系统并获得了“灾害志愿者车辆高速公路通行牌证使用协议”和各高速公路公司的用户。同意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后指定者,在输入表格中注册必要的项目。
  2. 注册完成后,用户打印签发的证书并使用。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一页。
灾害志愿者车辆的高速公路免费对策手续[PDF: 2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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